2014-10-09 15:21 來源:中國城市規劃網 作者:黃建中

9月14日上午,在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學術工作委員會承辦的2014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年會主題論壇“城鄉治理與規劃改革”上,學術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、同濟大學的孫施文教授在闡明“治理”的概念和內涵的基礎上,分析了治理與改革的關系以及城鄉規劃在國家治理框架中的作用,并指出了城鄉規劃改革中的重點和難題。
孫教授認為,治理的核心不在于強化管制,也不是泛化管制,治理是有關整個社會的管理,是社會組成者共同參與的管理,政府只是其中的一部分。治理強調的是成員之間不斷的相互協調,協同行動。
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關鍵,是重新厘定政府、市場、市民社會的邊界,建構三者之間的協同機制。而城鄉規劃是國家治理框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,要分析明確政府、市場、市民社會為什么需要城鄉規劃,也要研究這三方如何使用城鄉規劃。
隨后,孫教授主要從三個方面指出了城鄉規劃改革的重點和難題。
一是城鄉規劃邊界的重新界定。要明確引導什么?控制什么?引導和控制的內容是社會賦權的結果,應當滿足社會共同體共同接受的目標,也要符合社會共同體共同接受的行動綱領。
二是城鄉規劃體系架構的邏輯性。要處理好城鄉規劃體系內外部要素間的關系,規劃作為城鄉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,要厘清與其他治理行為之間的關系,在內容、工作方法、工作程序等方面都要與其他治理行為相協調,要仔細研究城鄉規劃的作用方式及規劃部門、規劃師的作用。
三是城鄉規劃的程序性。要認識到程序的極端重要性,程序合理重于實質合理,程序先定,結果由程序程序中的主體互動而產生,因而程序的審查優先于實質審查。規劃技術是輔助手段,不是規劃實質的決定因素,因為誰都無權事前確定結果。規劃師也并不是社會作用過程中除政府、市場和市民社會之外的單獨一方力量,而是為這三方服務的。因此,規劃師的工作方式、工作的作用也會有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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